慶陽網訊(慶陽融媒記者 何海峰)農村住房建設事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大局,事關農民安居樂業和農村和諧穩定長遠大計。今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緊貼人民群眾對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美好生活的呼聲期盼,堅持把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貫徹落實到立法全過程,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問效于民,通過立法來規范和引領村民建房,制定出臺的《慶陽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滿載民意。
據了解,我市在扎實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中,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和土地資源日趨緊張,農村建房中一些不規范問題逐漸凸顯,主要表現在規劃滯后、風貌失控,違規建房、屢禁不止,法銜有漏、懲戒缺失,亟需通過立法推動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市人大常委會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上位法,借鑒外省市的立法經驗,吸納基層意見建議,制定了《慶陽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這是全省第一個就農村住房建設管理進行立法,做到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立法是通過法定程序將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法律化、制度化的重要政治活動。市人大常委會在立法過程中,堅持建立實踐基地開門立法,在全市8縣(區)全面建成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立法實踐基地,構建起了“縱橫貫通和群專結合”的立法實踐網絡,使“高大上”的立法工作走進基層、面向群眾;堅持強化機制保障主導立法,立法選題由人大提出,調研論證由人大組織,起草修改由人大牽頭,各個立法主體之間相互支撐、相互促進;堅持凝聚各方智慧協商立法,通過召開立法協調小組會、專家論證會、立法協商會等,分別就立法目的、框架結構、制度設置等進行充分論證;堅持傾聽民情民意民主立法,深入基層“訪”、書面函詢“找”、民意座談“聽”、網絡媒體“采”、來信來訪“查”、開展活動“征”,確保立法源自群眾期盼。